招标公告编号:I1301000075021711001G01
招标内容:海兴县高湾镇2020年贫困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兴县高湾镇2020年贫困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已由海兴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以海扶贫脱贫[202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兴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扶贫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兴县扶贫开发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海兴县高湾镇2020年贫困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2.建设单位:海兴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3.工程地点:海兴县高湾镇(魏桥村、苗庄子村、孔庄子村、马庄子村、前良村、后良村、茶棚村、前代村、后程村、北路庄村、何庄村、邓庄子村、小黄村) 4.建设内容: 高湾镇小黄、魏桥、后程、孔庄子、马庄子等13个贫困村建设水泥路6719米(村路)、面包砖硬化42549平方米、边沟2487米、水泥管道192米、水泥盖板1858米、太阳能路灯60盏。 5.资金来源:扶贫专项资金 6.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7241653.31元。 7.本项目工期:45日历天。 8.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6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海兴县高湾镇2020年贫困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2. 投标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时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1.3其他要求:本次招标兼投不兼中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或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B本(不含临时),且未担任其它正在建设工程项目工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6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5-09 09:00至2020-05-14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05-29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www.hbidding.com)公布。 上发布。
7.联系人
招标人:海兴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诺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海兴县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城2505
联系人: 高主任 联系人: 白西洋
电话: 0317-6621753 电话: 13111528282
传真: 0317-6621753 传真: 031185287577
电子邮件: hbnf2015@126.com